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操场LED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操场LED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获取磋商文件, 并于2021年9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021118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操场LED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9.5万元
采购需求: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操场需采购LED显示屏,包含其硬件设备采购、软件系统、施工、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的技术升级及维护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与要求。
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质保期:三年,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1)线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本公司邮箱“changzhouzhongjin@{域名已经过期}”并按要求交纳费用后,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现场: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微信或支付宝),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暨开标时间:2021年9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4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磋商文件。
2.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1年9月24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4.响应文件制作份数及要求
(1)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胶装成册,未提供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正本和副本合并密封或独立密封,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5.关于疫情期间的其他要求
(1)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2)疫情期间磋商现场每家供应商数不得超过2人,对于参与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当日凭表格入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环龙路7号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方式:0519-86683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
联系人:潘女士 孔女士
联系方式:0519-8595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0519-85958666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章): |
现委托______参与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供应商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磋商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供应商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 □供应商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开标 □ 评标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 □无 | ||||||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否 □是 | ||||||
离开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
途径(换乘) | 途径日期 | |||||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
注: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