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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智慧教育|2020年飞龙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金波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定于715日、16日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凡在我校施教区符合入学年龄(20148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须凭以下证件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

儿童随父母户口簿

(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本施教区合法固定住所证件

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

幼儿园大班《快乐家园》联系手册(或大班毕业证书)

   !

                               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

                                     2020622

施教区范围:

大名城、飞龙新苑、新城玉龙湾、银河湾第一城、金地天际苑、金地天际雅居、天山花园、绿都万和城、嘉禾尚郡、绿洲白马公馆、邹村曹家村、龙湖春江天玺(嘉誉花园)。

报名流程:

622~ 30日,可扫码填写“新生生源结构调查表”,

78日公布“新生初审符合信息及相应报名时段”,

715日按公布规定时间段带孩子来校报名。

 其他情况,71516日来校领取报名券,716日按时段序号带孩子进入相应地点报名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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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新生报名须知

本校施教区大生源多固定住所及户口情况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学生家长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避免来回奔波特补充通知如下:

一、儿童与其父母一方户籍产权证在本施教区,并实际居住,可直接报名。

二、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的房产,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均未购房,父母双方提供市房产局开具的“夫妻双方无房产证明”原件,此证件有效期为30天

②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③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三、二手房购买,须一年前  (2019715)  好产权证及儿童和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该房产6年内无孩子在本校就读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具有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户籍、家庭已购买唯一新建住宅房(父母双方须提供“无房产证明”原件),虽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但在20201231日前交付的适龄儿童,学校负责登记,由新建住宅房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公寓房可去常州市不动产中心确定房屋性质,“商用”性质房不作为入学条件 

六、报名需带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家长须提前准备好户口簿和产权证的复印件,装订好上交留存。

七、《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打印:家长或监护人登录常州市儿童预防接种查询与评价平台(http://58.216.151.149:9102/),根据儿童接种疫苗时预留的相关信息,按照平台提示登录平台打印。

八、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入学报名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报名。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九、咨询方式:

查阅新北教育网站《新北区2020年幼儿园、小学阶段学生入学须知》

学校咨询电话86683208 86685608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300~430,咨询老师同时担任课务,如因上课未能接听电话,请稍后再拨。)

十、时间安排:

 622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71516日上午7:30~11:30、下午1:30~4:30,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717~20日学校审核施教区儿童入学材料。

 722日,学校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727日上午8:30~11:30,办理学区生补报名手续。

 关于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登记需要提供材料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资格审核、科学安排”的原则,由学校登记,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审核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如不符合入学登记条件,建议家长及早谋划,妥善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一、登记对象

在本校施教区内居住符合相关条件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二、须带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

2、父母在现施教范围内暂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

3、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有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与当地用工单位签订的连续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连续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等);

二、登记时间     7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三、登记地点     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相关材料审核由公安、人社、计生部门和学校分工负责只有以上证件均齐全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子女才具有登记资格,其余无需来校登记。

2、符合要求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子女登记后,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会视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家长请耐心等待,学校不再由负责通知。

3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家长须提前准备好材料复印件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好,上交留存。

未尽事宜可查阅新北教育网站《新北区2020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入园)须知》或电话咨询:86683208   86685608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3:00~4:30,咨询老师同时担任课务,如因上课未能接听电话,请稍后再拨。)

注:关于非起始年级转学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学额空余情况有序接纳。

 1.转学条件:

1)拟转学生的监护人(父母)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户籍并已实际入住的。如拟转学生的监护人(父母)在学区内购买二手房,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全家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2.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符合格式的复印件);

2)孩子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最近半个月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

3)拟转学生在原学校具有正常学籍,并提供全国学籍系统中该生的全国转学申请表纸质稿,原学校盖章。(特别提醒: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

4)提供上一学年的成绩报告单。

3.学校咨询电话86683208 8668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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