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实验小学“优秀家长”评选方案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工作,鼓励少先队员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弘扬优秀家长育人的精神,强化少先队员、辅导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活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我校决定于“六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 “优秀家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条件
1. 以身作则榜样好:遵纪守法,家庭、邻里和睦相处,能言传身教,成为子女的表率,在社区有良好口碑。
2. 教育子女水平高:重视子女的教育工作,有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关注子女身心健康发展,有明显成效,得到社区、学校认可。
3. 支持学校发展热情浓:能积极参与或配合学校的活动,关心学校发展并积极建言献策。
二、名额分配
各中队总人数的5%。注:50人以内2人,50人以上(含50人)3人。
三、评选办法
优秀家长采取自荐、级评、校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通过辅导员自荐、级组民主测评,选出候选人员后交学校大队部,学校将根据各中队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决定。
四、注意事项
1.各年级组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加强认识,学习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办法,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年级组长组织好年级组所有老师进行优秀辅导员、优秀中队的民主测评,做好推荐工作,填好汇总表。优秀中队辅导员、优秀中队及优秀少先队员的推荐表于5月30日前上交大队部,逾期不报当作自动弃权处理。
飞龙实验小学“优秀家长”申报表
学生姓名 |
| 学生性别 | ||||
家长姓名 |
| 家长性别 | ||||
所在中队 | ||||||
先 进 事 迹 |
| |||||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